各有关医院检验科:
天津市临床检验中心要求所有参控医院检验科于11月20日前分两次将实验室信息表上报我中心,目前已有大多数实验室上报了结果.但仍有部分实验室未上报,影响了我中心的工作安排.现要求这些实验室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信息表填写完整并上报我中心.否则后果自负.谢谢各位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