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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监督局组织召开2007年全国单采血浆站卫生监督工作会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8 9:36:00
阅读:2946
 
 

第102期

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卫生部监督局组织召开
2007年全国单采血浆站卫生监督工作会议

为加强单采血浆站的监督,保障供浆员身体健康和原料血浆质量安全,2007年7月12日至13日,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在京组织召开了全国单采血浆站(以下简称浆站)卫生监督工作会。18个设置有浆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法监处、省卫生监督所(局、总队)以及负责血液安全监督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
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和苏志副局长到会讲话,分析了当前血液安全形势和浆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下半年工作计划进行工作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参会省份的代表分别汇报了本辖区浆站监管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了交流、讨论。据了解, 2007年以来卫生部门共组织了78次对浆站的督查、暗访,对187户次浆站进行检查,行政处罚26户次(其中停业整顿20户次,罚款2户次,吊销许可证4户次)。会议经讨论达成以下几点共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血液安全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把手是血液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职责,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在规范中管理保证浆站的正常发展,从源头上遏制违法采浆问题。
二、明确职责,加强沟通。要明确卫生监督与医政部门在血液安全监督与管理的职责分工、任务,理顺监管体制,建立血液监督与管理的衔接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监管不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监督信息。
三、加强监管亟需采取的措施。一是加紧落实浆站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和在浆站关键岗位安装摄像头实现采浆过程的全程视频监控的要求。二是建立采浆相关信息的查询系统,实现供浆员信息的网上查询与核对,逐步实现采浆相关信息与卫生行政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三是加大中央对地方(尤其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的支持力度,保证血液安全监督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执法办公条件与设施,加大人员培训,切实加强血液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四是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调研,完善浆站监管的法规相关政策,规范审批、校验制度,针对医务人员未注册、浆站无医师体检或护士体检、恶意造假无法查处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罚予以明确。
四、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数量进行调控,理顺监督部门。目前33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数量过多,也是造成原料血浆紧缺的原因之一。建议国家对血液制品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重新规划总体布局。同时鉴于浆站的转制工作已经完成,其设置主体是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作为生物制品生产的原料车间,因此应将浆站监管职能与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部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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